案例:因辅警违法使用警械存在过错导致矛盾升级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辅警不可以单独使用催泪弹和烟雾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警械装备只能由具有正式警察身份的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因辅警违法使用警械装备导致被执法人员和警务人员之间的矛盾冲突升级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综合考虑暴力程度、危害后果及执法过错程度,依法从宽处理。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21日,某派出所接报警称某镇农业银行道子旁边有人赌博,值班民警带领二名辅警着警服等装备驾驶警车赶往现场。民辅警进入麻将馆检查核实是否有赌博打牌的,王某及儿子张某1、儿媳姚某因不满与民辅警发生争吵后推搡,期间另一儿子张某2用手机拍摄,辅警制止后直接用催泪弹喷射张某2,现场矛盾冲突升级,姚某抓住辅警衣领拉扯,三名民辅警对王某等人依次喷射催泪弹,王某捡拾砖头要砸民警不让离开,后另一儿子张某3夺过砖头砸向民警,张某2上前将辅警抱摔倒地上,张某1对另一辅警进行推搡,后被催泪弹制服。事发后,王某、张某1、张某2、张某3、姚某均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半个月后经村委会通知张某1前往某公安局以其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王某、张某2以涉嫌袭警罪被取保候审。某检察院对3名被告人均量刑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5年7月,三被告人家属委托湖北襄金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提供法律辩护服务。
代理策略及结果:
湖北襄金律师事务所廖秀玲律师经过会见张某1了解了案件事实的整个过程,张某1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参与任何袭警行为,整个过程中其只有一个抱摔辅警的动作,但是辅警因绊到下水道井盖摔倒,并非被抱摔倒,后果非常轻微,不应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通过查阅大量案例,多次到法院阅卷查看执法记录仪现场视频,分析认为辅警对张某1喷射催泪弹属于违法使用警械,导致冲突矛盾升级,存在重大过错,应当从宽处理。其次,三名民辅警均陈述现场检查完毕准备离开时双方发生口角争吵,此后发生的推搡、拉扯等行为均在执法完毕后,此后的矛盾并不指向执法行为本身,没有阻碍执法的犯罪故意。最后,三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没有任何逃避审查的意图,且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应当从轻处罚。开庭前,律师围绕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与被告人沟通了上述辩护观点,获得张某1的认可并同意作罪轻辩护。
最终,法院充分听取并支持了廖秀玲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王某、张某2十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张某1有期徒刑十个月。